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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大家谈第7期]基层档案行政执法者的忧思
作者: 孙荣 镇坪县委办 发布时间:2021-06-21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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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档案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从事基层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数十年的“老档案人”深感欣喜外,也深感忧虑。欣喜的是,国家及社会各界对档案工作的更加重视,档案工作有了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忧虑的是我们这些“半路出家”的档案执法者,是否有能力、有信心履行好档案法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县级档案部门由原来的局、馆合一被“一分为二”(档案行政职能划归县委办、业务职能由新成立档案史志馆履行),看似是对档案工作领导层面的加强和业务层面的专业化,但是短期内产生的效果是对基层档案部门力量的削弱,产生了一系列后遗症,为孱弱的基层档案行政系统带来了阵痛期、彷徨期。县级档案史志局作为重要的档案行政执法部门,没有独立的法人机构、专业的执法队伍,依法从严治档任重道远。
我认为,档案部门的职能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要探索建立一套适应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档案管理机制体制,整合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专业化档案执法队伍,切实解决档案工作执法宽松软的问题,让基层档案执法者有能力、有信心、有底气拿起《档案法》这把执法利器,敢于向档案违法行为正面交锋,用实际行动引导社会树立档案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