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局馆概况
机构职能
领导之窗
通知公告
信息公开
档案业务
馆藏介绍
征集接收
业务指导
法治建设
信息化建设
开放档案
档案文化
网上展览
视频展播
安康大事记
以档说史
学会活动
馆室展示
教育培训
学习培训
政策法规
标准规范
外部信息
公众互动
查档须知
珍档上传
领导信箱
今天是
您当前位置:
安康市档案局
>
安康市档案局
>
工作动态
> 正文内容
《信访工作条例》已施行!一图读懂信访工作条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19 16:46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详尽规定了信访工作的各环节事项,以下亮点值得关注,一起来学习吧!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安康市档案局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陕ICP备2020015240号-2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枣树巷2号
电话:0915-3212790 邮箱:akdaj-001@163.com 邮编:7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