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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河县档案史志馆 蔡建中 发布时间:2022-07-18 16:19 |
近日,中国农业银行白河县支行董先生来到县档案史志馆,请求查阅其弟董某某在白河工作期间的档案。经仔细询问了解得知,其弟董某某正在山东济南办理退休手续,被当地社保部门告知,个人档案中缺少能证明参加工作时间和1994年6月至1995年6月工龄的档案。
经白河县档案史志馆查找董某某工作过的县委党校、县志办和县档案局馆档案,均不见董某某个人档案踪影。听查档工作人员汇报情况后,馆领导即联系董某某曾经工作过的同事们,均证明所述在白河工作经历属实。于是,就电话约董先生第二天来馆。经进一步询问董某某个人工作经历和个人档案相关情况得知,董某某在县委党校参加工作,1991年调县志办工作,之后董某某到武汉进修大专文凭。1995年6月调济南三联集团公司工作,个人档案也一同调走。结合董先生提供的董某某县委党校、县志办工作证和1995年6月白河县人劳局开具的商调三联集团公司函等档案梳理和研判,在新接收进馆的原县人劳局调资档案中,很可能留存有董某某个人部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