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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13 15:22 |
安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二期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2单元1A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3日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QHZFCG-2025-001
项目名称:安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二期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元
采购需求:(安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二期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安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二期项目监理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0 |
130000.00 |
服务期限:187个工作日内完成(预计2025年1月—2025年9月),确保采购人数字化加工项目顺利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其中省外乙级资质供应商应当向陕西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供备案证明(甲级资质无需提供);三年来未发生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无非法获取、非法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等保密违法行为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缴税凭证(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至少提供一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2)中标方与档案数字化加工公司不能为同一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 2025年1月17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300.00元
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23日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枣树巷2号安康市档案馆3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档案馆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枣树巷2号
联系电话:0915-3237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秦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2单元1A01
联系电话:19191526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建平
电 话:19191526320
传 真:/
秦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