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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11 11:27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7日


安康市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

若干政策措施

  为做好2019年全市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工作,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财政引导扶持。市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资金作为政府工业奖补资金,由市工业主管部门按政策要求收集、审核项目后与市财政部门联合下达。从市级产业发展基金中拿出1000万元工业发展基金,严格按照基金管理相关规定规范运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安康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抓好惠企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宣传引导,组织企业申报扶持项目。积极争取省级纾困基金、陕南循环发展资金、产业引导资金、工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示范工业集中区扶持资金、苏陕协作等各类扶持,支持工业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三、突出抓好“走出去”活动。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工业投资增长的第一抓手和强劲动力,确保新增一批项目落地实施。对当年招商落地开工并竣工投产的工业项目,依据投资额度给予一定的资金奖补。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招商引资和“产品展销+项目推介”活动,提高招商引资精准度和成功率。对市县两级工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重点企业在市内外举办的工业品专场促销活动,给予每场次一定额度的经费补助。“走出去”招商推介活动奖补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对工业企业在外贸出口退税等政策上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四、持续推进工业投资。强化工业项目建设,增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全面梳理本年度竣工投产的新增产能工业项目,加强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对本年度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含技改)按当年用于购置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投入的资金、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当年流动资金贷款分别给予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或奖补支持,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五、加强工业用地保障。对具备用地报批条件、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由市级层面统筹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林地占用指标。对优先发展的产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
  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消费品工业企业“三品”提升行动,推动企业技术、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积极申报中省专项资金和市级资金支持。精准落实创业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鼓励企业创建或联合创建省级认定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通过设立院士专家站等各类创新平台,培养和引进一批领军拔尖、科技创新和技能应用型等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支持企业标准制定和品牌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各县区政府、安康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七、支持重点行业做大做强。从工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220万元,专项用于包装饮用水企业技改扩能、开拓市场、开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支持包装饮用水产业发展壮大。对通过保健食品原料提取备案、中药提取物生产备案的生物医药企业,在项目资金申报中优先给予扶持。鼓励市县区医疗机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地产医药产品,对单品种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医药生产企业,根据销售情况适当给予超销售奖励。支持毛绒玩具文创产业发展和“新社区工厂”建设,打造“中国毛绒玩具文创产业新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
  八、培育壮大规模工业企业。积极培育企业进规入统,做到应统尽统。对当年每培育进规入统的规模工业企业给予县区工业主管部门每户企业1万元资金奖励,进规入统企业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同时,积极争取省级以上部门规模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九、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推动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参与两化融合评估和对标诊断,加强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管理。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应用,改造传统产业,推进转型升级。推广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应用。发展数字经济,着力构建新业态。对当年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新增智能制造改造项目、新增的软件和信息技术规模企业、支持企业上云的平台企业,分别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十、加快工业集中区建设。强化工业集中区公共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建设,加快改善园区硬环境。从工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4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标准化工业厂房建设和企业入园发展。对工业集中区投融资公司或其他企业当年新建标准化厂房给予一定额度奖励资金支持。继续推行企业入驻标准化厂房“一年免、两年减、三年租”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政策措施,对当年租驻标准化厂房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竣工投产且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每户给予一定额度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十一、发挥财政支持信贷作用。设立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担保发生代偿时,符合条件的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偿。通过财信担保获得信贷支持的工业企业项目,商业银行应确定差别化利率,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设立中小企业贷款专项转贷资金,积极推广“还贷周转金”业务,解决重点工业企业续贷难问题。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小微企业担保费率不得高于1.3%,其中单户5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不得高于1%。(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银保监分局,各相关金融机构、安康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十二、鼓励金融支持企业融资。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交流平台,及时向各金融机构推荐优质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积极推广“云税贷”“续贷宝”等业务,在扩大“新社区工厂贷”全覆盖的基础上,探索推出“富硒贷”等多种金融产品,分行业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方式,推行无抵押、无担保小额诚信贷,扩大工业企业信贷规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银保监分局,各相关金融机构)
  十三、促进“民参军”企业发展。积极主动与中省军工企业对接,力求本地企业在产品配套上取得突破。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取得军工资质认证,参与军工企业合作,促进军民融合。对当年新获得“军工三证”认证的民营企业一次性给予一定额度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十四、支持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鼓励并倡导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同质同价条件下扩大地产品政府采购份额。鼓励工业企业充分利用电商运营服务平台,为本市工业产品开拓市场提供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十五、建设综合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运营正常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市级窗口单位以及当年新增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经市工信局认定后,给予一定额度的业务经费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十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入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持续清理涉企收费项目。贯彻落实中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清理电价附加收费,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积极争取推进以园区或企业小集群为单位申报享受直供电交易政策,扩大企业直供电试点范围。切实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工作。深入开展安康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监察委、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区管委会)
  十七、严格执行督促奖惩机制。对各县区和有关部门2019年度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工作有关指标实施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县区政府和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完善领导包抓重大项目、部门包联重点工业企业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效率效果。市工信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工作定期督查督办。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考核办、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恒口示范管委会)

  本措施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上述工业扶持资金从2019年工业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中列支,工业奖补资金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市级支持层面原则上只能享受其中的一项,同时积极争取省级以上政策扶持。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9〕3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