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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0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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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安康市2019年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和《安康市2019年富硒产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安康市2019年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富硒产业是我市具有成长性、带动性、持续性的产业,也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生态友好型产业的首位产业和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为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推进富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安康市富硒产业总体规划》、《关于印发安康市富硒产业发展2017-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42号),制定2019年全市富硒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富硒产业规划,打造“千亿产业链”目标,按照“三产引领、一产奠基、二产支撑”的策略,推动全市富硒产业向科技创新、精深加工、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培育和发展富硒特色农业、富硒功能食品加工、富硒养生旅游等产业集群,建成富硒产业园20个,新开发富硒产品20个。实现全市富硒食品保持20%以上增长,产值达到550亿元,富硒产业综合产值达到700亿元,着力提升安康富硒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中国硒谷”社会影响力。
二、工作任务
(一)有序开发富硒资源。加快富硒资源保护与利用立法工作进程,力争《安康市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今年颁布实施。开展硒资源详查工作,重点加强与陕西省水工环地质调查中心的合作,争取“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项目”落地实施;完成紫阳县、汉阴县1:10000硒资源详查,启动岚皋县、镇坪县、平利县1:50000富硒土壤调查评价工作;开展富硒水水源专项普查工作,探明可供开发的富硒包装饮用水水源,为安康富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科学的基础数据。(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富硒办、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壮大富硒特色农业。结合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龙头企业培育、专业合作社建设,培育富硒产业新型经营主体200个。按照富硒农产品标准,大力发展富硒特色农业,围绕富硒茶、富硒魔芋、富硒畜产、富硒水产、富硒林果主导产业和富硒粮油、富硒中药材、富硒蚕桑、富硒食用菌等传统优势产业,壮大富硒产业基地规模,新建富硒农业产业园10个。(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林业局、市富硒办、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做强富硒工业。科学规划现代富硒食品产业布局,依托新安康门户区、高新区、飞地经济园区和十县区产业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优质资本、优质企业进驻产业园,高标准建设1个集富硒产品研发、加工制造、交易物流为一体的现代富硒工业产业园。推进小微企业整合、重组,培育3家富硒规上企业,全面提升以富硒水、富硒功能食品、富硒生物医药为代表的富硒工业产业,实现产值增长20%以上,提高富硒产品加工集群规模效应。(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市富硒办、高新区、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推动三产融合发展。按照三产融合的发展思路,把“补硒”作为安康旅游产业和休闲农业的新“卖点”,依托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富硒食药品产业园、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休闲农家等主体,建设集富硒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体验、观光、旅游、康养等为一体的富硒产业融合发展综合体,吸引游客赏秦巴美景、品富硒佳肴、买富硒产品。建成集富硒水养生、富硒美食体验、富硒康体疗养、富硒文化传播于一体的硒旅硒养示范基地3个以上,策划、包装、争取一批富硒小镇、富硒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市文旅广电局牵头,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富硒办、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加快科技研发应用。以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为主体,整合全市富硒科研资源,高标准建设“中国富硒产业研究院”“富硒食品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和“农业农村部富硒产品开发与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深化与中国农科院、中科院、云南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高校院地合作,立足我市富硒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和企业技术需求,围绕富硒基础研究、产品研发,全力科研攻关,年底前发布一批科研新成果。发起成立国家富硒产业发展创新联盟,新建富硒产业院士工专家作站2个,引进硒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市富硒办、市科技局牵头,市人社局、市科协负责)
(六)加大富硒品牌培育。大力开展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定工作,不断完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富硒猪肉”农业行业标准发布实施,推进“富硒魔芋”“富硒核桃”“富硒鱼”行业标准立项和“富硒茶”农业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推行富硒产品标准化生产,严格贴标管理,加强质量监管,逐步建立富硒产品溯源体系,推动富硒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支持富硒农产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完成“安康富硒茶”品牌整合和“安康硒水”公用品牌申报工作,引导企业强化质量品牌意识。(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工信局、市林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七)着力推进市场建设。深入推进“三年百市百店千点”活动,积极搭建富硒产品展示、营销、富硒技术和成果交流合作平台,支持富硒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新建富硒产品营销店20个。通过开展富硒产业发布会,举办第五届“硒博会”,秦汉古茶一带一路国际发展大会、第六届国际硒与环境和人体健康大会,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各地富硒产品推介会等形式,不断扩大外销市场,提高富硒产品市场占有率。(市农业农村局、市富硒办牵头,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负责)
(八)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加大“中国硒谷·生态安康”对外宣传推介力度,借助报纸、电视、广播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硒科普知识、国内外富硒产业发展动态相关内容;不断加强公益性科普式宣传培训,开设“安康富硒产业大讲堂”,邀请知名专家开展硒与人体健康科普宣传和富硒知识讲座,全方位传播硒营养、硒保健知识,积极挖掘、凝练安康富硒文化,讲好安康硒故事,提升“中国硒谷”知名度和影响力。(市新闻办、市富硒办牵头,市文旅广电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富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推进全市富硒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市富硒产业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做好指导、服务、协调、考核等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县区和责任部门,各成员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同做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区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分解工作任务,并报市富硒产业发展办公室备案。
(二)加大政策扶持。积极推进将富硒产业发展上升为省级发展战略,争取富硒全产业链建设纳入陕南绿色循环发展规划,在政策、规划、科研、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落实国家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富硒企业负担。出台土地、税收、金融、基础设施配套等富硒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加大对富硒产业科研、产品开发、品牌打造、宣传推介、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逐年增加市富硒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各县区也要将富硒产业发展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产业发展资金要重点支持富硒产业项目,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和外资投入富硒产业。
(三)优化发展环境。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大力宣传、表彰促进安康富硒产业发展的先进典型,严厉打击阻扰、破坏富硒产业发展的行为,增进产业发展共识,在全社会形成共同促进安康富硒产业大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富硒产业发展列入督导检查工作范围,并将结果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将县区、有关部门富硒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合理分解工作任务,完善奖惩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安康市2019年富硒产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我市富硒产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单位。
二、考核原则
(一)公开公正。统一考核程序和标准,公开考核方式和方法,确保评价结果公正。
(二)便捷高效。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三)定性定量。定性指标以富硒产业发展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定量指标依据被考核单位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进行评价打分。
三、考核内容
各县区、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考核富硒产业园建设(农业、工业、硒养)和富硒产品开发、营销店建设等工作(见附件1)。各有关部门主要考核工作落实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见附件2)。
四、考核方法
采取年终综合考评的方式,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在12月底前,由市富硒产业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区和被考核单位进行综合考核,每项考核指标有量化任务的按分值百分比进行赋分,没有量化任务的由考核组酌情赋分。其中,各县区考核指标中富硒产业园建设个数以市富硒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认定为准,新开发富硒产品个数、营销店建设个数等以行业部门认定和当年奖扶情况为准,送样检测工作以市富硒产品研发中心数据为准。市级各单位考核指标以统计数据、财政数据、公开资料和部门印证资料等为依据。
五、结果汇总
市富硒产业办将考核分数汇总,提交市富硒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考核办,由市考核办根据考核要求,将分数计入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分。
附件:1.安康市2019年度富硒产业县区考核目标任务(台账)
2.安康市2019年度富硒产业部门考核目标任务(台账)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9〕3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