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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康市中心城区2018年城镇基准地价制订和更新调整成果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20 17: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原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基准地价制订和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用发〔2017〕25号文件)精神,依据相关技术规程,对安康中心城区2015年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调整,现予以公告。
  一、基准地价范围 
  本次公告的基准地价范围为东至城东新区规划区以东,南至月河以南500-1000米、香溪洞主景区南缘,西至包茂高速,北至城市北环线,总面积为168.69平方公里。
  二、基准地价公告方式

  采用安康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安康市中心城区划拨用地供地价格表、安康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图、安康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说明表的形式予以表示和公告。

  三、基准地价内涵

  本次基准地价价格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是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五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及场地平整)和平均土地容积率(商服为2.5,住宅为2.5,工矿仓储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为1.2)条件下,不同用途土地在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服40 年,住宅70 年,工矿仓储50 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50年)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本次基准地价适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等宗地价格评估,并作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土地利用有关政策的参考依据。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的出让价格按拍卖、招标、挂牌的实际成交价定价。

  四、划拨用地价格

  划拨用地供地价格六个级别与基准地价六个级别区域范围相同。划拨用地价格不包含地上青苗、林木、建筑物、构筑物等拆迁费用,具体供地价格标准按照建设用地所在的区片级别对应的价格计算,原则上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划拨用地供地价格。
  本公告基准地价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安康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和划拨用地供地价格的公告》(安政发〔2016〕12 号)同时废止。
  附件:1.安康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
     2.安康市中心城区划拨用地供地价格表
     3.安康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说明表
     4.安康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图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发〔2019〕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