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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14 10:3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1日


安康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依托陕西省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构建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正高效。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四)协同推进。利用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有效落实,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具有对市场主体执法检查职责的各级政府部门,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要在本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和各级政府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统称“两库”),并依据市场主体设立、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求,可集中建立本地区、本行业“两库”,实行统一管理和调整。建立完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三)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对检查比例和频次有明确规定的,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实施;没有规定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区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存在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区域和行业,应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区域和行业,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制定随机抽查具体方案和工作细则。各县区、市级有关单位要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或统一制定本地区和本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明确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形成具体操作规程。跨部门随机抽查,行业牵头单位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经上报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通过陕西省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实现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之间的随机匹配。对随机抽查事项逐项要统一制定检查表格,明确检查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处理意见等,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检查应依法进行,可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依法查阅复制有关账册、合同和相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五)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违规名录,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要依托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各行业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在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六)探索跨部门联合抽查。2019年3月底前,在有条件的县区试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为确保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序推进,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负责、协同推进”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抓好制度落实,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整体合力,建立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规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负有执法检查职责的政府部门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完成本部门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建立部门间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检查,共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稳步推进随机抽查工作;市编办要牵头做好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的制定公示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做好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抽查信息结果公示工作和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市财政局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经费的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本系统工作指导,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把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三)注重宣传培训。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适时组织专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大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一库、两单、一细则”维护工作技能,熟练运用陕西省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准确无误,合法有效。
  (四)严格督查检查。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按时完成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区、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定期通报,对工作不力、推脱敷衍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9〕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