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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04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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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2日至6月15日,市政府督查室对2018年第二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研究全市审计工作问题
1.印发《安康市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问题。已以安政办发〔2018〕30号文件印发。
2.印发《安康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办法(试行)》;成立安康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审计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小组问题。《安康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办法(试行)》已报市政府审定,已成立安康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小组。
3.持续加强行政效能专项审计问题。行政效能审计已纳入 2018 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拟定的《安康市行政效能审计试行办法》正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二、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问题
1.《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8—
2020年)》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审定。已提交市委审定。
2.每年安排市级创建工作经费1000万元。市财政局已在年初专项预算中安排 1000 万元创建专项经费。
3.提交市委研究确定召开全市文化建设工作会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动员会和成立安康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问题。拟定的《全市文化建设工作会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动员会方案》《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议方案》已报市政府审定。
三、研究《第十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暨富硒产品博览会总体方案》问题
1.提交市委研究审定《第十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暨富硒产品博览会总体方案》问题。《总体方案》已提交市委研究审定并印发,龙舟节于6月16日成功举办。
2.对筹办“一节一会”公共活动所需经费进行测算,优先安排300万元保障龙舟节开幕式、文体活动所需经费。市财政局已安排 300 万元保障龙舟节开幕式、文体活动所需经费。
3.合理安排龙舟节活动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市文广局按照“精心筹备、合理推进、分工负责、拉长周期、对口接待、确保安全”的要求,在策划组织和工作落实上科学调度、合理安排,龙舟节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四、提交市委研究审定《安康市市级招商引资活动接待管理暂行办法》问题
《安康市市级招商引资活动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已以安招发〔2018〕12 号文件印发。
五、审定《安康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问题
1.印发《安康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及相关配套方案。《十大行动方案》已以安政发〔2018〕11号文件印发。
2.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对县区、对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制定的《安康市2018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纳入对县区、对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已经市委常委会审定待印发。
3.召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新闻发布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于2018年5月24日召开。
六、审定《安康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问题
1.印发《安康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问题。已以安政办发〔2018〕25号文件印发。
2.深化我市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落实,积极谋求采取PPP合作模式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项目建设。确定由市城投公司作为“智慧安康”投资、建设、运维主体,目前市城投公司已注册设立“安康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正开展“智慧安康”建设前期工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项目已进入招投标准备阶段。
3.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纳入2018年督查工作重点。市政府督查室已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纳入2018年督查计划。
七、发文表彰全市2017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问题
《关于表彰全市2017年度金融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已以安政函〔2018〕62号文件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