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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重点镇示范体系建设先进镇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12 11:3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加快重点镇示范体系建设是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2017年,平利县长安国家级特色小镇、石泉县池河省级重点示范镇、3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恒口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县区(域)副中心镇围绕规划提升、功能配套、产业发展、人口聚集、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市16个重点镇实施建设项目152个,完成投资29.07亿元。重点镇的功能配套不断完善,产镇融合提质增效,人文特色持续彰显,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各项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示范带动了全市小城镇可持续发展。
  为表彰先进,激发干劲,促进重点镇示范体系建设,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镇示范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办字〔2017〕77号),市政府对2017年度重点镇示范体系建设先进镇奖励如下:
  1.对创建中国特色小镇的平利县长安镇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2.对获得2017年度全省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先进镇(街区)的旬阳县蜀河镇、石泉县城关街区各奖励200万元;
  3.对2017年度全市县区(域)副中心镇考核排名靠前的平利县长安镇、岚皋县民主镇、镇坪县曾家镇、旬阳县吕河镇、紫阳县蒿坪镇各奖励200万元。
  4.对列入小城市培育试点镇的恒口示范区,省级重点示范镇石泉县池河镇,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石泉城关街区、旬阳县蜀河镇、白河县桥儿沟街区各补助100万元。
  以上奖励、补助资金共2200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镇(街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区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攻坚克难,追赶超越,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特色小镇、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街区)、省上跟踪指导考核市级重点镇、县区(域)副中心镇的支持力度,积极营造小城镇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脱贫攻坚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8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函〔2018〕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