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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11 18:03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安康市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省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我市足球运动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足球改革发展作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遵循足球发展规律,推动我市足球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立足我市足球发展实际,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足球改革发展之路。着眼于足球长远发展,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强化政府基础性保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足球改革与发展的热情与积极性。
(三)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2018年——2021年):制定我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创新足球发展模式,建设足球特色学校,争取承办国内大型足球赛事,探索足球俱乐部建设。足球场实现县(区)全面覆盖,初步形成足球事业与足球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中期目标(2022年——2026年):青少年足球人口大幅增加,社会足球运动广泛开展,初步建成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足球竞技水平达到西部中等水平。
远期目标(2027年——2036年):我市足球实现全面发展,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体育运动,形成优秀的足球文化,青少年足球、社会足球均达到全国中等水平,职业足球得到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校园足球
充分发挥足球的育人功能。把校园足球作为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夯实足球人才根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础性工程。让更多的青少年热爱足球,使足球运动成为强身健体、陶冶情操、磨炼意志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推动校园足球普及。将足球列入全市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内容,加大学时比重。以扶持特色带动普及,对有一定基础和条件的学校重点扶持,在现有特色学校的基础上,到2020年达到100所,2025年达到200所。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研究制定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强化足球安全保险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足球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在全面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完善学生运动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
发挥重点县区的引领带头作用。全市以汉滨区、宁陕县、旬阳县和高新区为重点,各县(区)要以足球基础和发展条件好的学校为重点,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创建国家校园足球试点县(区),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校园足球广泛开展。
(二)积极发展职业足球和社会足球
组建职业足球俱乐部。立足自身,创造条件,组建足球俱乐部。鼓励全市各级政府以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足球场馆等资源投资入股,吸纳政府、企业、个人等多方投资,推动实现足球俱乐部地域化。
推动业余足球向职业足球发展。整合资源、完善政策,支持俱乐部培养和引进高水平足球教练员、运动员,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持续提升竞技水平。支持有一定实力的足球俱乐部从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低级别业余联赛起步,利用10年左右时间,力争进入职业联赛行列。
扩大足球运动的群众基础。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建或联合组建足球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从经费、场地、时间、竞赛、教练指导等方面全面支持社会足球的发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发挥各自优势,推动社会足球蓬勃发展。随着社会足球的广泛开展和足球人口的不断增加,运动水平不断提高,为职业足球发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和人才基础。通过加快发展职业足球,促进社会足球普及与提高,最终实现社会足球与职业足球共同发展。
(三)改进完善足球竞赛体系
加强竞赛体系设计。完善竞赛体系,增加种类,扩大规模,逐步形成赛事稳定、等级分明、衔接有序的竞赛格局。尤其要注重区域等级赛事、青少年等级赛事、校园足球赛事的有机衔接,实现竞赛结构合理化、科学化。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联赛体系,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业、中老年、五人制等赛事。
完善校园足球联赛体系。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开展校内联赛和校际友谊赛等竞赛交流活动。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小学联赛;市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小学总决赛和初中、高中市级联赛。
健全民间足球联赛制度。由市足协牵头,组建市内民间足球联赛,规范赛事标准,实行准入、注册及升降级制度。
市运会增设足球项目。市运会增设足球项目比赛,行业组面向市直单位和县区成年人,青少年组规定足球为必须参加项目。重点打造“安康市足球超级联赛”、“安康市足球甲级联赛”、“安康市足球乙级联赛”三级联赛,充分发挥精品赛事的引领示范作用。
承办大型足球赛事。积极创造条件承办国际、国内高水平足球赛事,积极开展国际、国内足球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康足球知名度,扩大安康足球影响力。
(四)加强足球场地建设管理
扩大足球场地数量。各县(区)要把足球场地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本县(区)实际,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河滩地、荒地、闲置地、林带、人防工程等建设一批足球场地。各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依托学校至少联合建设1块标准足球场地,建设若干块非标准足球场地。提倡县(区)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笼式足球场。推动新建大型居住区和社区至少建成1块五人制足球场地。支持鼓励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建立足球场地。对社会资本投入足球场地的建设,要积极落实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提高场地设施的运营能力。按照管办分离和非营利的原则,通过委托授权等方式,选择专业的社会组织负责管理运营公共足球场,促进公共足球场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会足球场共享机制。
(五)加大足球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拓展足球运动员的成长渠道。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校园足球特长生招生政策,统筹抓好优秀足球苗子选拔、培养和输送工作。鼓励足球俱乐部、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选派优秀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到足球发达国家、国内发达地区接受培训,并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重视教练员、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现有专、兼职教练员和招录专业足球教练员、退役优秀足球运动员等方式,扩充师资队伍,提高足球教学训练水平。鼓励和支持学校聘请国内外优秀足球教练员、教师从事校园足球教学指导工作。制定足球教师培训计划,严格考核上岗制度。2018年底前完成对全市校园足球教师培训工作,之后每三年轮训一次。每年选拔一批优秀的年轻教练员赴足球发达国家或国内先进地区学习培训。
加强足球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市体育局统筹安排,下派专业讲师,支持各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每年至少举办两期竞赛管理人员、裁判员、社会足球指导员专业培训。到2020年完成足球竞赛管理人才、裁判员、社会足球指导员等专业培训1000人次,以满足开展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活动的需求。
积极探索职业足球运动员转岗就业工作。统筹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为职业足球运动员再就业、再发展搭建平台,支持其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担任教练员、裁判员、讲师,或到企事业单位成为群众足球的骨干,或进入足球协会、俱乐部从事足球管理和服务工作。在事业单位及中小学教师招聘中,适当增加校园足球教练员招聘比例。
(六)完善投入机制,健全管理体制
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足球的投入,将足球场地建设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将场地建设、校园足球、青少年足球、教学科研等所需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加大市级财政资金和彩票公益金对足球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交流、教练员培训、优秀人才引进、足球场地建设等。
鼓励社会力量发展足球。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赠投入足球发展,捐赠资金可依法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引导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个人投资职业足球俱乐部,赞助足球赛事和公益项目,拓展俱乐部和足球发展资金来源渠道。
建立健全市县(区)足球协会。按照政社分开、责权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组建市县(区)足球协会。在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对外交流等方面拥有自主权。2018年底全市完成市县(区)足球协会组建工作。
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市县(区)足球协会内部治理结构、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规则,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市县(区)足球协会按社团法人机制运行,依据章程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强化审计和监督,有效预防腐败。
优化领导结构。市县(区)足球协会不设行政级别,其领导机构的组成应当体现代表性和专业性,由体育行政部门、行业足球协会代表、知名足球专业人士、社会人士和专家代表等组成。市县(区)足球协会领导机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章程进行提名和选举。
三、加强对足球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都要把发展振兴足球事业放在重要位置予以安排部署,建立健全各级足球协会党的组织,为足球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持。
(二)建立足球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级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及市足协组成,市体育局召集,日常工作由市足球协会承担,市体育局加强对足球改革发展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市教育局履行好校园足球主管责任。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我市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的落实。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宣传、文化广电部门要组织市级新闻媒体,通过开设足球频道或专栏专题,宣传足球知识,弘扬足球文化,加强舆论引导,凝聚发展共识。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8〕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