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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下半年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12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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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122号)要求,安康市南水北调环境应急处置中心对全市网格环境管理员2017年下半年履职情况进行了抽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下半年共抽查拨打网格环境管理员电话2206个,其中一级13个(县级)、二级168个(镇级)、三级2025个(村级),接通电话并接受抽查共2105个,接通电话及岗位知晓率为93.14%。全市网格环境管理员电话基本保证畅通,积极配合抽查工作,清楚辖区环境情况,认真履行网格管理工作职责,做到定期开展巡查,有效保证辖区环境安全。其中,全市接通电话及岗位知晓率位居前三位的县区分别是镇坪县97.49%、岚皋县97.23%、白河县97.07%,后三位的分别是旬阳县89.55%、汉滨区89.23%、高新区87.50%。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少数电话无法拨通。全市网格环境管理员电话接通率为95.59%,较上半年上升了4.97%。电话接通率相对较差的是宁陕县91.84%、汉滨区90.29%、高新区87.50%,部分电话存在无法拨通、无人接听、关机或停机等现象,严重违反网格环境管理员电话24小时畅通等相关要求。
(二)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县区网格环境管理员因工作调整后未及时更新信息,出现电话与本人不对应、接通电话后表示自己已辞职或换岗的情况,导致部分环境监管工作存在死角和盲区,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
(三)环保投诉电话不清楚。部分县区网格管理员不知道12369环保投诉电话号码,不清楚环境问题有效投诉渠道,存在对辖区发现的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及环境安全隐患无法第一时间上报环保部门的问题,直接影响突发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速度和效率。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认识再提高。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是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的重要抓手。县、镇、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要主动作为,分级管理,严格依照法定环境保护职责抓好本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运行和监管工作。对失职、渎职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责任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追责。
(二)措施再细化。一是更新信息并及时汇报。各县区定期开展自查,对镇、村两级网格环境管理员及联系方式进行核对,避免出现信息错误的情况,如有人员调动、号码更换等情况要及时上报更新,确保网格环境管理员电话接通率达到100%。二是加强培训及宣传。各县区定期组织网格环境管理员业务培训,重点培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培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程序、对策等内容。同时,强化网格管理员监管、宣传职责,向辖区村(居)民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收集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网格和环保部门反映、反馈。
(三)制度再落实。落实巡查、报告、查处等网格化管理制度,细化奖惩措施,强化网格责任,保障各级网格高效运转。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三级网格联席会议,及时收集、协调解决辖区存在的问题。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对网格划分、网格职责、违法问题查处、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等环境信息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合力监管,协同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017年下半年安康市网格环境管理员电话抽查情况统计表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函〔2018〕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