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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污水处理项目集中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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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污水处理项目集中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污水处理项目集中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陕办字〔2017〕8号)文件精神,加强汉江流域水质保护和污染防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陕南三市污水处理集中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指导意见》(陕财经办〔2017〕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保护汉江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分批包装、阶梯推进”的原则,在我市全面开展污水处理整治工作。重点对中心城市、各县区、村镇三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污泥处理、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整合打包,采用PPP模式,统一设计、建设及运营,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打包开发的规模效应。确保中心城市及各县区、村镇、工业园区全面纳入污水处理范围,污水处理排放标准适度高于国家现行强制要求标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营,南水北调水质稳定达标。
二、组织机构
为统筹推进全市污水处理项目集中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各项工作,成立安康市污水处理项目集中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俊民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赵 璟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汉滨区区长,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旬阳县、白河县县长。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陶柏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南水北调副主任姚青臻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污水处理PPP项目包装策划和协调组织工作。
三、工作安排
按照我市污水处理项目目前现状,全市污水处理PPP项目分两个阶段包装策划和推进实施。
(一)中心城市水环境PPP项目
1.实施主体。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汉滨区政府主要配合,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国土局、水利局、高新区管委会、安康水电厂等共同参与,实施中心城市水环境项目PPP包装相关工作,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及政府付费由市级财政负责筹措及支付。
2.建设内容。中心城市水环境PPP项目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江北污水处理厂提级改造及扩能、江南污水处理厂迁址重建(含中水生产)、高新建民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中心城市污泥处理厂建设、城区排水管网建设及完善、黄石滩水源地改造、江北净水厂提及扩能、马坡岭水厂迁址及扩能、中心城市应急水源地建设、城区配水管网及完善、城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及完善、城区排水(洪)渠综合整治、中心城市周边的污水处理设施(关庙、石梯、县河等)、未关闭城区所有自备水源建设和完善的设施等。
3.工作时限。中心城市水环境PPP项目于2017年底前完成项目采购、合同签署、项目公司组建等工作,全部子项目从2017年12月起陆续开工,2020年前完成中心城市应急水源地建设,2021年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二)各县区水环境PPP项目
1.实施主体。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各县区政府主要配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局、规划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实施各县区水环境项目PPP包装相关工作。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及政府付费由各县区财政负责筹措并支付。
2.建设内容。各县区水环境PPP项目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县区污水处理厂提级改造及扩能、迁址重建及运营、供水厂扩容及改造;县区排水管网建设及完善、配水管网及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及完善、排水(洪)渠综合整治;未关闭县区所有自备水源建设和完善的设施,村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等。
3.工作时限。各县区污水处理厂2017年底前完成提标改造,水环境PPP项目于2017年12月启动项目前期工作,2018年6月前完成项目采购、合同签署、项目公司组建等工作,2022年6月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国家在污水处理领域强制推广PPP模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工作领导小组要重点研究部署中心城市和县区污水综合治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加强对污水处理项目的统筹规划,科学规划选址;要建立和完善PPP实施方案联审机制,确保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工作督导。市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并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部门的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要充分体现PPP模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优选社会资本方。
(三)加强协调配合。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联动,各成员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在项目包装策划阶段和采购阶段开展各项工作,各县区要在项目落地后积极配合中标社会资本方进行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7〕150号
政策图解:http://www.ankang.gov.cn/Content-119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