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安康市档案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08 17:27
|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17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12月7日
2017 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快推进企业创新工程,切实抓好市直部门及中省驻安单 位对重点科技企业的帮扶与包联工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按照统一考核方法和考核程序,结合考核标准,公开考核,公平评价。
(二)坚持便捷高效。简化考核程序和考核指标,实施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考核效率。
(三)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性指标以企业发展实际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定量指标依据包联单位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进行评价打分。
二、考核范围
全市50个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的市直部门及中省驻安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包联成果(65分)
主要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考核,包联单位完成任意一项内容得65分。
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帮助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指导企业组建研发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指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大力开发“杀手锏”产品;帮助企业引进专业人才,加快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协调解决科技型企业发展资金瓶颈;指导企业加强和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帮助开展品牌设计与策划,实施品牌培育;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要素保障;帮助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帮助企业实现招技引资目标。
(二)组织保障(25 分)
主要包括制定工作计划(5 分),精心开展包联工作(15分),强化联络沟通(5 分)。
(三)企业评价(10 分)
由包联企业为包联部门出具包联工作的评价意见,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确认。
(四)加分项目(5 分)
帮助包联企业成功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励;帮助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新三板”及创业板、中小板、主板挂牌上市的予以加分。包联单位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四、方法程序
(一)包联单位根据工作效果形成考核工作报告并附有关验证材料,报送市包联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
(二)考核组通过查看资料、深入企业了解等方式,进行考核打分,考核主要内容见附表,考核结果报市包联领导小组审核后,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三)凡在考核年度内重点科技企业发生严重经营风险、违法违规行为或工作失误且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部门及中省驻安单位的单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六、奖励措施
对得分排名前 15 位的帮扶责任单位,市政府授予“2017 年度包联重点科技企业优秀单位”称号。
附件:安康市 2017 年度包联重点科技型企业工作考核表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7〕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