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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全安同志在全市散煤治理推进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23 10:30  
 
(2019年8月21日)

  今天召开全市散煤治理推进会,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加快散煤污染治理,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刚才,市发改委良成同志安排部署了散煤治理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宗富同志、市生态环境局杨军同志、汉滨区王诚同志作了专题发言,讲的都很好,问题找得准,工作安排实,措施也给力,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散煤治理工作的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市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都出现了下滑,特别是中心城区形势令人堪忧。1-7月,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1,同比上升10.8%,恶化幅度位列全国337个城市前30位,高于全省0.7%的平均增幅10.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2%。为此,7月24日被省政府约谈提醒,7月30日被国家生态环境部预警,8月1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来安康开展专项督察,形势逼人。据专家分析,散煤燃烧对PM2.5的贡献高达40%以上,释放出的SO2、CO、NO2、粉尘等污染物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因此,散煤治理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当前,我市散煤治理仅停留在拆改燃煤锅炉、对工业企业实施电能替代等层面上,民用散煤治理、煤质检验抽查、煤炭准入管控等工作进展缓慢。究其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同志认为烧个煤炉子、用个火盆子是我们的生活习惯,比起工业用煤量来说,污染可以忽略不计。错!毛毛雨打湿衣裳,大量分散的煤炉子、火盆子累积起来的污染不可小觑。还有些县区、部门认为企业都安装了污染治理设施,流通、使用环节可以不用管。错!如果这样,谁能保证进入我市的煤炭质量是合格的呢?二是散煤监管不到位。去年10月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安康市在散煤治理方面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予以推进”及“汉滨区五里镇街道两侧有数十家散煤自由集散点,长期违规经营且未纳入监管,煤尘污染严重”等问题,时至今日整改工作依旧缓慢。三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各县区政府2017年就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际上是一划了之,工作还停留在纸面上,并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对禁燃区内销售、使用燃煤的现象熟视无睹、屡见不鲜。

  现在立秋节气刚过,正是散煤治理“冬病夏治”的关键时刻。对市场主体而言,距离冬季用煤高峰还有3个来月,多数企业还没有签订燃煤购买合同,我们有时间对企业购进煤炭的质量提出要求、作出规定。对公共机构而言,还有一定的时间进行煤改气、煤改电或者使用其他清洁能源。同时,也有利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对群众而言,抓紧时间完成散煤销售网点取缔任务,能够倒逼群众使用清洁能源。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进一步增强散煤治理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好当前有利的散煤治理时间窗口,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全面打好散煤治理攻坚战。


  二、突出重点,加快落实散煤治理各项任务


  政府办近日印发了《2019年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这里,强调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要突出抓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现零增长。市发改委要严控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实现零增长;市工信局要实施工业用煤压减,9月30日前完成全市规模以上用煤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控制计划。市生态环境局9月30日前完成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5台燃煤锅炉拆改销号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8月31日前完成12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二要突出抓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各县区政府要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8月25日前,各县区要完成辖区内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对外公布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做好散煤治理营造好氛围。
  三要突出抓好煤炭市场监管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要做好散煤流通环节监管和煤质抽检工作,每月开展流通环节煤质专项检查,禁止石炭、煤泥等低质、劣质煤进入民用煤市场,11月15日前实现城乡集中售煤网点监督抽查全覆盖。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要督促各县区政府于10月31日前,完成辖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所有煤炭销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取缔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要督促各县区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经营商户、餐饮摊点使用燃煤的清理取缔工作,特别要对城市建成区主要路段两侧经营商户、摊点使用散煤坚决予以取缔,10月31日前实现燃煤使用“清零”;其中室内餐饮、商户由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室外餐饮摊点、商户由城管部门负责。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部门要组成联合督导组,9月到12月每月至少督导一次,督促县区工作到位。
  四要突出抓好重点污染源单位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水泥厂、化工厂、页岩砖厂等燃煤重点污染源的监管、监测,对擅自拆除、停用防治设施或者防治、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以及超标排放的,立即督促整改并予查处。

  五要突出抓好清洁能源利用,促进“气化安康”。市发改委要积极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利用。市工信局要在9月30日前完成各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工业企业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卫健委、市教体局要全面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使用散煤治理工作,积极实施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市住建局要加快“气化安康”步伐,确保全年新增天然气用户1.2万户以上,中心城市气化率达到93%以上,县级平均达到73%以上。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现散煤年度治理目标


  散煤治理量大面广,唯有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最严厉的问责,才能有效推进。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市上已成立了散煤治理领导小组,各县区会后也要立即成立领导机构,8月底前制定出台县区散煤治理实施方案、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领导同志要发挥关键作用,亲自谋划,一线攻坚、一线解难,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今年元宵节禁放烟花爆竹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做好宣传教育是发动群众,实现群防群治、合力攻坚的重要法宝。8月底前,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完成散煤治理业务知识培训,做到监管人员情况清、底子明、业务熟;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活动,大力宣讲大气污染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措施等,让群众增强使用清洁能源、监督、举报、维权的意识,让市场主体及有关单位清楚自身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主动使用清洁能源、改进工艺设备。
  三要严格依法查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形式,始终做到散煤治理从严从实,依法监管,绝不手软。对发现使用不达标煤质的单位,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查重处;对发现不按规定生产和销售劣质煤、使用不达标煤质的市场主体,除依法依规查处外,处罚结果一律纳入诚信不良记录,让购销、使用散煤等行为变成不敢为。
  四要严肃考核问责。市发改委要牵头成立市级专项联合督导组,适时开展督导检查,推动任务有效落实。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县区和部门,市发改委要及时与市治霾办沟通衔接,严格按照《安康市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暨“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实施办法》, 落实“白黄红”三色督办单制度;对散煤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程序启动追责问责。
  五要强化协作配合。各县区要统筹协调、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工作。县区及部门每月5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治理进展情况,市发改委要做好收集汇总、分析研判、督促落实工作。
  最后,再强调几个具体事项。一要严格管控扬尘污染。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坚决破除扬尘管控工作是一阵风的错误认识,一旦发现建设工地扬尘防控、渣土车管理、道路抑尘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我们将依法依规查处。二要持续抓好秸秆禁烧。各县区要围绕“疏堵结合、绝不能烧”目标,全面夯实镇办、村、组、户四级责任和分片包干责任制,筑牢秸秆禁烧防线。三要深入实施控车行动。市公安、交通、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和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老旧燃气车淘汰工作。今年淘汰任务是240辆,目前仅淘汰100辆,10月份前必须完成剩余140辆淘汰任务。四要“精细”治理VOCs污染。市工信、交通、商务等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汽修(4S店)行业废气治理、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等专项行动,切实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冬病夏治”工作。五要大力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市城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联合执法,对中心城区餐饮单位、摊点实施不间断检查,发现超标排放的要依法处罚,二次处罚的要停业整治。
  同志们,散煤治理工作意义重大、量大面广、任务艰巨。大家要敢于担当,尽职尽责,对照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让安康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群众更有获得感和幸福感!
  谢谢大家!

  公文PDF原件:安政通报第三十四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