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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安康市低碳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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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7〕66号),安康市经国家评审确认为全国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为开展好试点工作,经2017年3月17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决定成立安康市低碳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徐启方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赵俊民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王龙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廖良成 市发改委主任
许启政 市工信局局长
马 勇 市财政局局长
廖坤波 市国土局局长
陈 彪 市环保局局长
石昌林 市规划局局长
陶柏林 市住建局局长
江家安 市交通局局长
吴 平 市水利局局长
崔用慧 市农业局局长
邹成燕 市林业局局长
陈扬斌 市扶贫局局长
曹 辉 市旅游局局长
张晓明 市统计局局长
张 涛 市金融办主任
王 毅 市气象局局长
刘安灵 国网安康供电公司总经理
曹光锋 地电安康分公司总经理
张思成 安康日报社社长
杨克山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低碳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指导低碳试点规划的制定实施和日常管理,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廖良成同志兼任,办公副主任由市发改委总工程师王少锋同志兼任。各县区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领导并组织实施本县区低碳试点工作。
特此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函〔2017〕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