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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安康市低碳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7 08:3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7〕66号),安康市经国家评审确认为全国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为开展好试点工作,经2017年3月17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决定成立安康市低碳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徐启方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赵俊民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 员:王龙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廖良成  市发改委主任
      许启政  市工信局局长
      马 勇  市财政局局长
      廖坤波  市国土局局长
      陈 彪  市环保局局长
      石昌林  市规划局局长
      陶柏林  市住建局局长
      江家安  市交通局局长
      吴  平  市水利局局长  
      崔用慧  市农业局局长
      邹成燕  市林业局局长
      陈扬斌  市扶贫局局长
      曹  辉  市旅游局局长
      张晓明  市统计局局长
      张  涛  市金融办主任
      王  毅  市气象局局长
      刘安灵  国网安康供电公司总经理
      曹光锋  地电安康分公司总经理
      张思成  安康日报社社长
      杨克山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低碳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指导低碳试点规划的制定实施和日常管理,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廖良成同志兼任,办公副主任由市发改委总工程师王少锋同志兼任。各县区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领导并组织实施本县区低碳试点工作。
  特此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公文PDF原文:安政函〔2017〕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