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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康市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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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安康市旅游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
为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西部一流、全国知名的休闲度假胜地和健康养生旅游目的地。根据《安康市旅游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抢抓中省市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利好政策和大交通改善重大机遇,按照全域旅游发展要求,科学构建“一心引领、两廊延展、三区带动、四线串联、五品融合、六业联动”发展布局,围绕“强基础、提质量、增效益、补短板”,着力打造城乡联动、多元发展、要素集聚、功能完备的生态休闲、亲水娱乐、康养度假、特色民宿、富硒美食旅游产品体系,培育旅游核心竞争力,推动旅游供给侧改革,力争用3年时间把旅游产业培育成为富民强市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强力引擎。
二、发展目标
(一)经济指标。2017-2019年,全市旅游年接待总量分别达到3265万人次、3493万人次、3738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分别实现194亿元、224亿元、259亿元。
(二)具体目标。力争到2019年,创建1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4家4A级旅游景区和2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培育1家五星级饭店、2家四星级饭店和6家龙头旅行社;创建3个省级特色旅游名镇和5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
三、重点任务
(一)强基础,聚焦“一山、一湖、一城”,培育旅游核心竞争力
1. 创建南宫山5A级景区
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要求,提升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早日将南宫山建设成为秦巴地区知名的宗教文化体验旅游区。2017年,通过5A级省级资源评价,纳入全省5A级景区创建备选名单;完成大雄宝殿、旅游厕所、南北大门旅游服务区等建设。2018年,完善创建实施方案,重点实施观光索道、智慧景区、标识体系、安保设施、环卫设施等建设;保护性开发桂花古梯田、龙安茶园、花里千亩莲花等原生态农耕体验乡村旅游项目。2019年,对照标准,查缺补漏,全力做好国家旅游局迎验准备,力争通过国家专家组验收。
责任单位:岚皋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2. 建设瀛湖文化旅游产业基地
按照“湖城一体”发展要求,以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目标,围绕“一轴三核三区”空间格局,加快实施瀛湖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017年,委托旅游专业机构全程指导5A级景区创建,启动5A级景区创建调查摸底、可行性评估等前期基础工作;完成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单位创建;以提升外部形象为重点,完成瀛湖大坝旅游服务区综合改造、金螺岛提升改造、银汉翠屏旅游服务区建设工程。2018—2019年,以丰富旅游产品建设为重点,规划实施瀛湖水画小镇,流水旅游服务区、度假区、富硒茶谷、康乐养生区、富硒生态科技观光园,瀛湖生态农业休闲体验区、民俗文化基地、环湖马拉松竞赛赛道、夜游瀛湖,吉河绿动主题公园,香溪洞牛蹄岭红色旅游、4A级景区提升等功能性产品体系建设;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为重点,提升完善游客中心、标识体系、旅游厕所、安全设施、智慧旅游、景区道路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通过5A级景区创建省级资源评价,纳入全省5A级景区创建备选名单。
责任单位: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3. 建设中心城区“一江两岸”
按照“湖城一体”发展要求,规划建设瀛湖中心城区一江两岸环江百里休闲旅游观光带,统筹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运动、亲水体验、休闲观光等重点工程。2017年,结合棚户区改造,启动建设鹭湾中央公园、新罗公园、江滩公园三期、西津公园,打造美食文化购物特色旅游街区;强化城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结合安康大道、江北大道、巴山路、316国道城市过境路、金州北路等城市道路综合改造,提升绿化、亮化,完善交通、旅游标识;中心城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00个、投放公共自行车1000辆。2018—2019年,围绕城市旅游发展,按照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要求,继续深化一江两岸建设;持续推进城市道路综合改造;增加公共停车泊位、城市公厕数量;规划建设城市休闲绿道、自行车道和城市特色街区。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 市旅发委、市规划局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二)提质量,做精做强旅游产品开发
4.巩固提升4A级景区
2017年,对照创建标准,提升全市4A级景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游客中心、停车场、标识体系、环卫设施、旅游厕所、安全设施、智慧旅游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2018—2019年,丰富4A级景区参与性、游乐性、消费性旅游业态,强化景区管理,提供优质服务,打造精品旅游景区;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景区,积极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
责任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5.加快重点景区开发
2017年,加快汉滨鱼姐河、宁陕悠然山、石泉云雾山鬼谷岭、鬼谷庄、雁山瀑布、紫阳擂鼓台、平利芍药谷、正阳大草甸、旬阳神仙洞、白河庙山寨等新景区开发,力争3—5家建成开园。2018—2019年,推进汉阴凤堰古梯田、宁陕秦岭峡谷乐园、岚皋神河源•千层河、紫阳任河漂流、大巴山茶马文化旅游区、高新秦巴生态文化旅游区等重点景区建设,完善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力争创建4家以上4A级景区。
责任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6.加强红色旅游项目开发
加快建设汉滨牛蹄岭、旬阳红军纪念馆、宁陕江口红色旅游风情小镇、白河天宝三苦精神体验园等红色旅游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强化配套功能,打造集瞻仰缅怀、国防教育、红色感悟、休闲度假为主题的现代红色文化旅游精品景区。
责任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7.培育旅游新业态
2017年,规划开发石泉云栖后柳民俗客栈、紫阳文笔山道教文化养生园、恒口沐尚温泉、岚皋西部水域度假城等康养旅游项目。2018—2019年,完善提升石泉秦巴水乡、平利马盘山自驾车营地;规划建设瀛湖流水、宁陕秦岭峡谷乐园、岚皋神河源•千层河、汉阴凤堰古梯田、镇坪飞渡峡•黄安坝自驾车营地,构建安康市自驾车营地体系;规划建设瀛湖水上运动中心、安康湖汉江游艇俱乐部、宁陕上坝河山地运动中心、皇冠自行车赛道、平河梁运动员训练基地、镇坪化龙山山地户外运动旅游基地等体育旅游项目;结合汉阴、石泉通用机场建设,策划开发低空旅游项目。
责任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旅发委、市体育局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8.狠抓乡村旅游示范工程
(1)全面完成石泉明清古街区、旬阳蜀河古镇、白河桥儿沟街区3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加快汉滨流水滨湖小镇、县河欢乐水镇、恒口文化古镇、石泉后柳水乡小镇、宁陕皇冠健康小镇、紫阳焕古硒茶小镇、岚皋南宫山旅游小镇、旬阳县城关太极古城、平利长安休闲茶镇、瀛湖水画小镇等10个旅游特色小镇和汉滨区流水镇七里村、汉阴县漩涡镇东河村、石泉县后柳镇永红村、宁陕县筒车湾镇七里村、紫阳县向阳镇营梁村、岚皋县四季镇天坪村、平利县城关镇三里垭村、镇坪县曙坪镇阳安村、旬阳段家河镇薛家湾村、白河县城关镇群力村等10个重点旅游示范村建设;鼓励支持“十镇十村”积极开展3A级以上景区、省级特色旅游名镇、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等品牌创建。
责任单位:有关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扶贫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2)加大全市254个国家旅游扶贫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发挥各村特色优势,开发田园观光、农家美食、山货购物、民俗体验、瓜果采摘、手工制作等旅游项目。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扶贫局、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9.推进旅游示范县创建
按照全省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工作部署要求,加快石泉、岚皋、宁陕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适时启动有关县区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三)增效益,提升旅游要素配套供给能力
10.发展特色住宿
(1)培育1 家五星级饭店、2家四星级饭店,全市旅游接待床位达到7万张以上;支持旅游住宿业特许连锁经营和品牌化经营;引入知名旅游饭店管理企业,促进旅游住宿业管理服务;形成城市集散、景区延伸、镇村辐射的旅游住宿格局。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2)大力发展特色民宿,重点培育秦岭隐居民宿、汉水江村民宿、巴山人家民宿等地域特色品牌,石泉、平利县发展5家,汉滨、宁陕、岚皋县发展4家,汉阴县发展3家,紫阳、旬阳县发展2家,镇坪、白河县发展1家。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11.构建快捷交通
(1)认真落实《交通部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规划发〔2017〕24号),构建全市旅游大交通骨架。争取西渝高铁开工;加快富强机场、平镇和安岚高速公路建设;推动“西康、十天”、“西汉、十天”和“西汉、西康”连接线建设;加快 541 国道和 316 国道改造建设;提升汉江沿线水运码头建设,打造兼具出行、观光、娱乐功能的水上旅游交通。增强景区、县域互通互连,规划实施瀛湖--紫阳洞河及环湖路、平利县城--天书峡、汉阴双河口镇--宁陕上坝河、旬阳县城--羊山、岚皋石门--神河源等景区连接线公路建设;积极推动旬阳--平利、岚皋--重庆城口连县道路建设;规划设计汉滨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紫阳擂鼓台--汉阴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连接道路。提升交通引导服务能力,强化国道、省道、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港湾、观景平台等建设;分期规划4A级以上景区外连公路线具备条件的路段,建设完善沿线绿化、交通标识、自行车绿道和重要节点的旅游驿站,打造串联景区景点,方便游客自驾、骑行、徒步的最美景观公路线。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旅发委、有关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2)加快安康机场建设,力争早日通航。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3)加快中心城区至瀛湖旅游轻轨可研等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汉滨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12.培育龙头旅行社
培育6家以上龙头旅行社,创新经营管理,积极应对散客、自驾游等大众旅游时代的消费新需求;引进国内外知名旅行社及重点客源市场大型旅行社落户我市,引进客源,开拓市场。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13.打造安康美食
以富硒、有机、绿色为特质,挖掘、提升、创新安康美食小吃、特色菜肴、传统宴席,丰富产品体系,打造美食品牌;指导支持各县区建设美食旅游综合体,开发特色美食街区,发展美食农家;培育20家以上安康美食特色店、老字号、示范店;引导安康餐饮企业加大与国内外同行交流,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烹饪大赛和技能比武;吸收国内外餐饮企业先进管理经验,促进安康餐饮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14.做强旅游购物
(1)引导提升旅游消费,在旅游城镇及景区发展特色旅游购物商店;在星级饭店设立旅游商品销售橱柜;旅游购物在旅游综合收入中达到 20%以上。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2)扶持建立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加强以富硒产业为主的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15.壮大文化娱乐业
加快发展大众娱乐业,全市培育文化娱乐市场主体600家以上;鼓励支持文化演艺团体及企业,策划创作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演艺产品;组织开展文化演艺进景区活动,彰显安康生态旅游的文化内涵。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四)补短板,强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
(1)发挥区域交通枢纽优势,规划建设安康市旅游服务集散中心,并逐步发展成为秦巴区域旅游综合服务中心。2017年,完成选址;2018年,完成准建审批手续,争取开工建设;2019年,力争建成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2)建设县级游客服务中心,提供游客咨询、引导等服务。2017—2018年,率先启动石泉、岚皋、宁陕3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游客服务中心建设;2019年,加快推进其他各县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3)完善提升3A 级以上景区、旅游特色名镇、旅游示范村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功能,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4)在省级以上森林公园规划建设森林驿站,为自驾、骑行、徒步游客提供咨询、休息、补给、车辆借还等旅游服务。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17.加强标识体系建设
(1)按照全域旅游发展要求,加快境内道路交通旅游标识系统建设。2017—2018年,完善提升已建成高速公路、国省道路、4A级景区外连主干道路交通旅游标识系统。2019年,规划建设新建道路交通旅游标识系统。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2)按照“秦巴明珠,生态旅游”城市建设要求,完善提升城市交通旅游标识。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3)按照A级景区建设标准,完善提升3A级以上景区标识体系建设。2017—2018年,提升完善4A级景区标识体系建设。2019年,完成3A级景区标识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4)按照A级景区建设标准,完善提升重点旅游村镇标识体系建设。2017—2018年,重点实施“十镇十村”标识体系建设。2019年,逐步有序推进其他重点旅游村镇标识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18.推进智慧旅游系统建设
2017年,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实现免费无线WIFI全覆盖。2018— 2019年,按照“智慧安康”建设总体要求,完成市级智慧旅游平台建设;加快数字景区建设,全市4A 级以上景区实现智慧化管理。2020年,全市3A级景区和重点旅游村镇实现重点区域WIFI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19.继续实施“厕所革命”行动
(1)依据标准完善提升星级饭店厕所;在景区景点、重点旅游村镇新建旅游厕所185座,改建55座。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2)在城市公园、特色街区、广场、车站、码头等人流聚集场所新建城市公厕40座,改建30座。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3)规划建设、完善提升公路服务区厕所;在国道、省道重要节点,新建厕所20座,改建10座。
责任单位: 市公路局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4)指导非星级饭店依据标准完善提升厕所建设;规划建设、完善提升加油站厕所,新建10座,改建20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5)按照市政府“厕所革命”建设管理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按年度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7-2019年
四、强化保障,大力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一)完善机制,统筹加快旅游产业发展
20.成立安康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综合协调职能,统筹推进旅游产业发展;按照国家全域旅游发展要求,结合中省市相关改革创新政策,支持县区旅游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配合单位:市编委办
(二)规划引领,科学组织旅游产业发展
21.围绕“十三五”旅游规划,编制完成《安康市西城洞天风景名胜区旅游策划》、《巴山之巅高山草甸旅游区策划》、《安康市旅游交通标识体系规划》、《541国道安康段旅 游驿站规划》、《安康市自驾车营地规划》;指导各县区编制相关旅游规划。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配合单位:各有关县区、市级相关部门
22.挖掘利用汉江优势资源,编制完成《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围绕中心城一江两岸、安康湖开发,编制完成《安康“湖城一体”发展规划》;结合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编制完成《安康市川陕革命老区振兴规划》。把旅游产业发展纳入相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编制,重点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23.编制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充分考虑城市旅游发展与旅游城市建设需求,助推休闲养生的“秦巴明珠”建设。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各县区政府
24.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10号),将旅游用地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切实保障旅游业发展土地供应。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三)加大投入,夯实旅游产业发展基础
25.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重点支持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旅游项目规划编制等。创新投融资体制,用好PPP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参与旅游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安康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安康市产业发展基金实施细则》,重点加大对旅游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旅发委
26.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扶持旅游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扩股。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27.精心策划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引进3—5家知名企业落户安康,注入优质资本参与我市旅游项目开发。
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旅发委
28.捆绑项目,加快旅游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四)管控资源,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29.强化涉旅项目的审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旅游资源有序开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30.建立旅游资源利用的准入退出机制,对占有资源而不能按期合理利用的投资者坚决收回资源使用权;对不合理开发建设导致资源环境破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31.认真落实环境生态红线管理规定,严格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五)人才兴旅,提供产业发展人才保障
32.聘请知名旅游研究学者、旅游行业专家等优秀人才,组建支持安康旅游发展的高级智库;制定安康市旅游教育人才培训三年计划,对旅游管理人才、服务人员分类分期分批开展培训。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安康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33.推进院地合作,建立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旅游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六)考核问效,确保认真落实职责任务
34.将旅游产业发展纳入市对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根据发展任务和部门职责,量身制定考核细则,实行差异化考核;建立旅游发展奖励激励机制,对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考核办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35.将市级重点旅游项目建设、重点旅游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通报点评,挂牌督办,狠抓落实。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
公文PDF原文:安政发〔2017〕41号
政策图解:http://www.ankang.gov.cn/Content-1194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