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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09 14:24 |
安康市档案局
关于2024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档案条例》《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安康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办法》《安康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安排,市档案局于8月至10月,对纳入执法对象的98个单位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采取“线上预检”和“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党管档案工作责任制落实、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安全管理”等内容,对98个执法对象进行了线上预检,对市总工会等30个单位开展了现场执法,执法过程严格执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标准》,采取亮证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客观公正、全程可追溯。
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档案法治意识持续增强,各门类档案收集归档有序开展,档案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档案工作意识进一步增强。大部分单位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计划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党管档案工作”各项要求,成立档案工作管理机构,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注重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依法依规开展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国网安康供电公司明确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档案工作,配备3名专职档案干部,制作档案文化墙、专题视频营造工作氛围,对公司各部门和县(市、区)分公司的“归档及时率、档案完整率、非涉密档案数字化率”提出明确要求;安康中院举行从事档案工作三十年荣誉证书颁授仪式,关心、支持档案工作的氛围浓厚;市委政法委等单位专题组织学习档案法律法规,将档案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有力推动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资源建设成效明显。大部分单位能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编制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机关档案“三合一”制度),注重文书、专业、照片、录音、录像和实物等各门类各载体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市检察院、市委机要保密办、市科技局、市委老干局和市文旅广电局等单位各门类档案收集比较齐全,整理较为规范。
(三)档案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大部分单位设置了独立档案库房,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和市委老干局等单位综合档案室符合档案防护要求;市委编办调整两间档案室专门保管事业单位登记档案。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市科技局、市科协、市财政局和市工商联等单位按照“由近及远、分期分批”的原则,对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并按要求将数据挂接至市级数字档案室系统。安康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国网安康供电公司自建或使用本行业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室存纸质档案数字化率较高。
(五)档案监督指导不断强化。多数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开展了监督和指导。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广电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开展了年度检查和业务指导,所属行业系统档案管理工作较为规范。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档案执法检查总体情况较好,但现场执法的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对档案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瀛湖管委会未依法履行监管责任,所属单位档案工作普遍滞后;市红十字会等单位归档自觉性不够,检查督促后才启动档案整理工作;市文联等单位档案工作人员身兼多职,档案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市无线电管理处等18个单位未按时报送线上预检材料(名单见附件)。
(二)档案基础业务不够扎实。评定为“良好等次”和“一般等次”的单位各门类档案普遍收集不齐全,部分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质量要求和保密规定等知识学习不够,业务工作不熟悉,只注重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有的只归档了红头文件,忽略专业、会计、科技(基建)等门类档案,特别是照片、实物、录音、录像及重大活动、重点项目、重特大事件等档案的收集归档意识较差。市科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城管局等单位制定送审的机关档案“三合一”制度,没有结合本单位职能工作实际,缺乏操作性、指导性。
(三)档案安全监管有隐患。市委宣传部、市残联、市工商联和市国动办等单位无独立档案室或档案室远离办公地点,档案柜未上锁或未配备监控设备,存在监管盲区;市委网信办等单位存在聘请无涉密资质档案外包服务企业整理涉密文件材料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聘请的档案外包服务企业监管不到位,服务企业员工独自在整理室整理档案,受托单位无人监督。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市医保局、市供销社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未启动档案数字化工作,没有使用市档案馆统一建成的数字档案室系统。
按照档案行政执法程序,市档案局向24家单位现场反馈了存在问题,向6家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一对一”发出了执法反馈意见书,并将持续跟踪整改成效。
三、综合评定结果
根据现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综合评定等次为:
(一)优秀等次(13个):国网安康供电公司、市科技局、市审计局、市委巡察办、市文旅广电局、市委编办、市检察院、安康中院、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委机要保密办、市委老干局、市总工会
(二)良好等次(15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城管局、市委网信办、市供销社、市文联、市科协、市方志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市财政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安康监狱
(三)一般等次(2个):市红十字会、瀛湖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各单位党组(党委)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档案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工作任务,并加大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全面提升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增强档案法治意识。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利用“6·9”国际档案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加强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治档、依法管档意识,营造浓厚的档案法治氛围。
(三)夯实档案工作基础。要科学制定档案分类方案、确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时间节点收集、整理各门类载体档案,做到门类齐全、应归尽归。要加快档案数字化步伐,按照“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要求,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不断提高机关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中反馈的问题和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对标档案标准化建设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提升工作,确保整改见效。本次综合评定为一般等次单位和“一对一”反馈问题的单位,请于12月30日之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档案局;未及时报送机关档案“三合一”制度的单位,请12月17日前报送市档案局;未按时完成线上预检的单位,将作为2025年重点执法检查对象。
安康市档案局
2024年 12月9日